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出院后可攜帶以下資料證件到醫院新住院部一樓大廳城鄉醫保結算窗口辦理醫保結算:
一、普通疾病住院患者
1、病人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需要提供戶口薄及監護人身份證),由主治醫生簽訂人證相符并簽字蓋章
2、 主治醫生開具疾病診斷證明書、出院記錄(主治醫生簽字蓋章)
二、意外傷害(無第三責任方)住院患者
1、病人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需要提供戶口薄及監護人身份證),由主治醫生簽訂人證相符并簽字蓋章
2、主治醫生開具疾病診斷證明書、入院記錄、出院記錄(主治醫生簽字蓋章)
3、手術使用鋼板材料和螺釘的病人需住院科室提供材料產品合格證復印件,并由主治醫生簽字蓋章。
4、保險公司開具的意外傷害稽查表
注:請意外傷害病友在入院后24小時內撥打相應保險公司電話備案。
三、生育分娩住院患者
1、病人本人身份證復印件(由主治醫生簽訂人證相符并簽字蓋章)
2、嬰兒出生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3、準生證原件和復印件(準生證上必須填寫新生兒出生信息由科室蓋章)
4、主治醫生開具疾病診斷證明書、出院記錄(主治醫生簽字蓋章)
四、新生兒科住院患者
1、新生兒戶口薄及監護人身份證復印件(由主治醫生簽訂人證相符并簽字蓋章)
2、主治醫生開具疾病診斷證明書、出院記錄(主治醫生簽字蓋章)
3、從新生兒出生當日起,90天內必須上戶口并繳納醫保報銷兌付,超過90天將不予兌付。